日前,开江县制定印发《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就规范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明确三个“从严把关”。
严把源头关,从严控制设计变更。明确按照“工程不加价为原则、工程加价为例外”的要求,严格控制政府投资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行为,明确所有政府投资工程要做好勘察、设计和施工图纸会审等各项准备工作,细化和完善施工合同有关专用条款,避免因地质勘察和设计工作不规范而导致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造成合同价款及工程费用增加。
严把审批关,严格规范报批程序。明确设计工程量变更须由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建设管理单位联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按照发生费用的额度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由项目建设单位牵头,县发改、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的现场监督组审核确认并报县政府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报批。
严把核查关,从严追究变更责任。突出对所有工程设计变更实施跟踪核查,严格责任追究。凡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及其执业人员在工程变更签证的内容、范围及由此引起工程量和合同价款增减等环节中弄虚作假或严重失实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