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连日来,开江县任市、甘棠、讲治、新街等乡镇纷纷成立农村法治夜校,开设“法治课堂”,组织当地干部群众开展农村法律知识讲座。
自依法治县活动开展以来,开江县在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等活动后,又创新开展“一课、一选、一聘”三大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村居民群众法律素质,积极推动基层法治建设进程。
“一课”即在乡镇“农村夜校”中开设“法制课堂”。围绕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普法讲座、现场答疑、播放普法文艺作品等形式,重点对村干部 、“法律明白人”等普法骨干进行培训,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对象进行学习教育和心理辅导。目前,共开展“法治课堂”230余场次,听众达6.8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份。
“一选”即开展“法治之星”系列评选活动。在各村(社区)开展“守法星”、“法治先锋”等一系列“法治之星”评选活动,明确评选条件、评选环节、评选范围,以此检验村民学法、守法成果,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辐射带动全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一聘”即将评出的“守法星”、“法治先锋”聘为人民调解员。乡镇给予人民调解员每月生活补贴,并定期对其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其调解的能力和水平。人民调解员按照“快、准、宜”的要求,定期排查、处理管辖区域内的矛盾和纠纷,建立调解档案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为法治开江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