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社区矫正工作于2007年12月正式启动以来,紧紧围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这一宗旨,始终坚持以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为核心,以加强日常监管工作为主线,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为目标,多措并举,着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切实保障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应有权利义务,做到了既有效维护了法律的威严性,又体现了党和政府的人文关怀,实现了宽严相济、帮教结合的矫正目标。
尊重人权,充分保障社区服刑人员应有权利。在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报道时,除告知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外同时书面告知其应当享有的权利及维护权利的途径;在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教育改造的同时,充分尊重其人格尊严,充分保护其依法享有的人身、财产等各项权利,切实关心其日常生活;每年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发放辅助学习材料,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社区服刑人员明晰其享有的合法权利。
严格依法履职,切实增强司法公信力。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素质。县司法局每年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现场观摩、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坚持利用每月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时间,进行社区矫正业务集中培训常态化机制,定期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交流发言,选定司法所现场观摩讨论,促进“所所”之间相互借鉴、取长补短,着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严格政治纪律,严守法纪条规,切实加强社区矫正管理队伍思想政治和纪律教育,以铁的纪律造就铁的司法行政社区矫正队伍;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不滥用职权,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持之以恒改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政风警风行风;切实加大惩治与教育相结合的力度,突出社区矫正刑罚执行重点。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保证程序和实体公正,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在刑意识,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刑罚执法水平,坚决遏制矫正执法领域消极腐败现象。
严格矫正执法,努力提升司法为民服务能力。依法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活动。按照《办法》规定,坚持开展定期走访活动;制定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制度。出台了《开江县社区矫正工作目标考核实施办法》等多项制度,努力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阳光操作、透明运行、规范开展;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做到人防与技防紧密结合。开江县在全市率先启用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和监管,利用该平台定位监控系统,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范围和所处位置跟踪记录,定期向社区服刑人员发布矫正管理信息;严把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关,促进司法公正。对接收的委托调查评估案件,坚持严把程序关,力求调查评估意见全面、客观、真实、公正。
强化司法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主动将社区矫正工作置于法律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主动将有关法律文书等材料交由县检察院备案,约请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建档材料完备情况、日常监管到位情况、矫正教育到位情况进行监督指导;依法接受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检察。主动邀请县检察院派员参加司法所入矫宣告活动,对社区矫正进行现场监督,同时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动态、监管措施等情况进行检察,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共同分析、探讨矫正服刑人员的监管、教育、改造方案、措施等,确保矫正执法的依法顺利开展;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视察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并在集中入矫宣告等活动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征询意见,并主动向县人大、政协报告社区矫正工作。主动向社会征求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积极听取社会各界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改进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