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不断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通过五项措施全面加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使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得到了有效提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根据财政部35号、36号令要求,在县财政局设立资产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全方位管理。
二是深化制度改革,提高理财效益。不断深化财政制度改革,从制度建设、资产处置、资产评估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三是规范管理范围,防止资产流失。明确资产管理范围,摸清家底,入账登记,切实将公共基础设施、矿山资源、保障性住房纳入资产管理范围,防止资产、资金流失。
四是优化配置标准,厉行节约理财。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标准,出台相关制度将国有资产管理、购置与预算相结合,加大资产优化配置,统配统管,厉行节约理财。
五是加强精细管理,盘活国有资产。强化国有资产税收合法足额征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及时掌握存量和变量信息,提高存量资产效能,有效盘活国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