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至上 共建法治
在第二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下,由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牵头,各乡镇、各部门全面行动,创新采用“县级主场+乡镇分场+村落小场”的法治宣传模式,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宣传宪法、学习宪法的热潮。
县级主场,多部门联合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服务。
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牵头,回龙镇党委政府协助,县纪委、县委政法委、县交运局、县公安局、县国土、县林业局等38个县级部门于12月4日来到回龙镇社区广场,开展了集中法治宣传暨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各部门通过搭建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赠送宣传读物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相关知识,面对面解答咨询者提出的涉及有关法律事务。据统计,本次活动共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乡镇分场,各乡镇分别开展宪法法治宣传活动
全县各乡镇由党委、政府牵头,组织所辖站、所、单位,在场镇醒目位置或人口聚集处,设立宣传台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一线行政执法人员来到街头,热情地向过往群众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知识,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问题,帮助群众解疑释惑。“12•4”活动期间,全县共开展街头法制宣传19场,据估算,各乡镇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待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
村落小场,法治宣传小分队进村入户开展院坝讲法
“12•4”活动期间,在县司法局统一安排下,各乡镇司法所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要成员的法制宣传小分队全面深入农家院坝,进村入户开展“法律七进”送法进乡村院坝法治讲堂活动,宣讲人员结合农村实际,重点宣讲贴近农村生产生活的宪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学习宪法、尊崇宪法,进一步培养群众学法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据统计,“12•4”期间全县共开展院坝法治讲堂20堂,4000余名群众近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通过“县级主场+乡镇分场+村落小场”的法治宣传模式,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全县得到了大力宣传与普及,极大提高了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取得了较好效果。为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开江”营造良好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