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达州市开江县司法局 、开江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了《社区矫正执行检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巡查通报和信息反馈制度》,旨在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水平,实现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数据共享互动,有效促进社区矫正刑罚执行规范管理。
制定两项《制度》,是该县司法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立足当前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充分适应新形势下社区矫正管理工作需要,并按照国家两院、两部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经深入探讨、大胆创新而最终蕴育形成。
明确了功能作用。研究、讨论、解决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及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正常开展。
明确了责任主体。由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股分别为社区矫正信息互通工作平台共建责任部门,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下设社区矫正检察办公室,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分别确定一名社区矫正信息联络员,加强信息互换、共享,实现检察监督动态跟踪。
明确了职能。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社区服刑人员信息监管平台实行检察监督,每季度轮流召开一次联系会议,每月对全县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实行一次巡查检察,并送县人大备案;每月定期对社区矫正信息进行沟通交流,互相通报当月社区矫正工作情况,严格奖惩制度。
明确了责任落实。在社区矫正工作中被巡查通报的问题,由县司法局及时督促相关司法所及时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十日内反馈县人民检察院;对未予落实整改的,县人民检察院可将通报抄送县政府、县人大、政协、县委政法委。
两项《制度》的出台,加强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了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了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有效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措施的落实。近年来,开江县司法局协调联系县法、检、公等政法部门,适时召开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每年召开联席会议不低于四次,取得了良好成效,有力助推了全县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