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了和谐稳定的良好发展环境。近日,天师镇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和指导下,进一步完善了镇、村社调委会建设。人民调解室完成了规范化建设已投入使用,人民调委会从三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是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名称,做好人民调解员登记工作。各调解委员会均由委员7至9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每个调解委员会都是由具有一定文化和法律政策水平、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党员干部、老师等人员组成。
二是健全规章制度。各调委会建立健全了纠纷排查、受理、调处、督促履行、回访以及调委会学习、会议、档案管理、考核奖惩等多项工作制度,并将制度制作上墙,做到管理规范。
三是实行六个统一。统一调委会的标牌、印章、人民调解标识、调解工作程序、调解工作制度和调解文书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