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司法所 创新“扣分制”力管社区服刑人员
时间:2015-09-06 09:49:13 来源:开江网 作者:李川
《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于2014年5月施行要求对社区区服刑人员实行计分考核。开江县司法局新宁司法所根据县司法局制定的《开江县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实施细则(试行)》,从2014年8月施行“扣分制”的考核办法,严格执行规定,规范操作流程,体现了社区矫正执法执纪的严肃性,收到良好矫正效果。
该所将社区服刑人员的定位手机管理、周报告、月汇报、学习、社区服务和日常规定及言行包括进门喊报告制度纳入计分考核。计分考核规定在社区服刑人员签字后留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讲解规定内容,每天进行核查,凡有扣分行为的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扣分表上依规定记录,通知社区服刑人员到所签字确认作为处罚的证据,同时给予口头提醒,月底矫正小组讨论确定扣分,集中教育学习时通报警示。月扣分达10分或者连续3个月累计扣分达20分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诫勉谈话,第三次给予警告,有外出脱管等严重违规、轻微违法行为直接警告或提请治安处罚,月无扣分的给予口头表扬,连续半年无扣分的调整一个轻低管理级别。
据悉,施行一年来,新宁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共警告2人次,没有重新犯罪现象发生。新宁司法所以“扣分制”考核及分等级管理暂行规定为标尺,区类分级,明确奖惩,有效地促进了对社区社区服刑人员的规范化管理,既维护法治尊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刑罚,维护良好的矫正秩序,又鞭策、激励社区服刑人员积极改造思想,悔过自新,回归社会,彰显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