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镇党员干部思想、道德、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开江县长岭镇切实强化《行为规范》学习教育、职责管理、监督问责机制,深入推进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以此为行动指南,廉洁自律,履职尽责,使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运行。
强化学习教育机制,抓好学习宣传。结合该镇实际,将《行为规范》纳入党委中心组和“三会一课”学习内容,要求集体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半天。集中学习和自学内容、学习心得体会等实行统一管理,紧密结合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专题大讨论,针对六类问题开展领导干部问题查摆,并将讨论情况和整改措施及时公示。
强化职责管理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干部日常行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求从严格管理党员干部方面出发,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模范遵守《行为规范》, 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自觉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强化监督问责机制,坚持整改查处。将《行为规范》“八要八不得”“八要八不许”等要求细化评分,定期检查考核,常抓不懈,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倒逼一些党员干部由被动的“要我做”转变为自觉的“我要做”。切实把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延伸至“八小时以外”,真正实现教育和监督的全面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