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开江县司法局紧紧抓住机构改革这一契机,团结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和法律工作者,履职担当、锐意进取,坚持“四个创新”,全面深化改革,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创新法治宣传工作。在深化推进“法律七进”“普法主题宣传月”“订单式+菜单式”等传统普法形式的基础上,创新“社会文艺+普法”试点工作。联合文旅、公安、检察和法院等单位,精心创编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法治文艺作品10余部。与宣传部、组织部、文旅局等联合发文,广泛动员文化站、社会文艺团体、乡村乐队作为文艺普法志愿队,要求其在各类演出中必须穿插至少1个法治节目,不断拓宽法治文化覆盖面,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深受法治熏陶。
二是创新执法监督工作。在强化执法资格认证、执法监督案件办理、执法案卷评查等常规监督方式的基础上,完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试点工作,探索创新“1234”工作法,进一步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一张清单”即制定审核目录;“两个基础”即落实审核机构和审核人员;“三个重点”即把好审核的程序关、内容关和文书关;“四个结合”即坚持与落实执法资格相结合、与规范执法文书相结合、与执法案例指导相结合、与行政执法责任制相结合。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开江经验”。
三是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重点推广我县讲治镇“五访四谈三结合”矛盾调解机制:“五访”严稳控,即强化调查摸底,提早“预访”;畅通信访渠道,开门“纳访”;突出问题导向,主动“下访”;整合工作资源,联合“议访”;跟踪挂牌销号,定期“回访”。“四谈”破重点,即坚持与上访群众必谈、与贫困群众必谈、与特殊人群必谈、与重点群众必谈。“三结合”促和谐,即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把调解纠纷与预防纠纷相结合、把自愿协商与正确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四是创新司法所片区管理体制。在乡乡建所、所所有人的基础上,针对力量薄弱的短板,进一步优化管理体制。在全县20个乡镇设置7个中心司法所,13个一般司法所,实行片区管理。中心所配备所长,由较成熟符合条件的老同志担任,一般所暂配司法助理员,由刚参工或较年轻的同志担任。中心所统筹协调该片区工作,实行集中办公与分散办公相结合,统一行动与单独行动相结合。既整合了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补齐了基层力量不足的短板,又促进了干部队伍梯次发展,形成以老带新、相互协作的工作模式。
川公网安备 511723020000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