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开江县财政局于2020年8月起高效推进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账务”与“现场”结合,促使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准确
印发《开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各预算单位对近三年财务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随机抽取3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现场检查,采取查阅账本、凭证、财务报表与实地走访、调查询问、现场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多方面入手促使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准确。
二是“整改”与“处罚”并举,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有错必纠
经检查,此次3个被检查单位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涉及金额588.11万元,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发出处罚决定书1份,处罚金额1万元。有“改”有“罚”,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并重,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有错必纠,有责必追,违纪必罚。
三是“认识”与“行动”同步,促进财政纪律执行严格规范
通过检查,相关领导和财务人员充分认识到抓财会管理的重要性,加强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的必要性,同时推进业务与管理的关联性。采取治标与治本、点与面、监督与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指导全县各单位自查整改,并结合考核和预算等挂钩机制督促有效落实,预防类似问题重复发生,促进财政会计信息高质量提升,财政纪律执行严格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