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强化“行刑衔接”,筑牢生态防线
时间:2022-03-29 15:10:14 来源:开江网 作者: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2022年3月22日,开江县自然资源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开江县回龙镇龙家坝村5组有人砍伐树木。随即,县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杨希伟、分管领导胡凌指派森林资源股、林政稽查队和营林调查设计队前往调查。
3月22日至25日,经调查核实,确认系回龙镇龙家坝村村民马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证的情况下擅自采伐本人购买的同村村民林权地的湿地松,且已伐倒造材,当事人马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涉嫌滥伐林木。
经开江县自然资源局营林调查规划设计队鉴定,被砍伐树种为湿地松,总计材积13.1353立方米,折合蓄积26.2706立方米。根据《四川省林业厅、四川省公安厅关于我省盗伐滥伐林木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的通知》(川林发〔2015〕74号)规定,该案件达到滥伐林木刑事立案标准,当事人马某已涉嫌构成犯罪。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第310号令),予以移送开江县公安机关审理。
开江县以“林长制”为抓的“行刑衔接”林业执法模式,加强了部门联动,规范了案件流程,强力打击了涉林违法行为,保障了开江县森林资源安全,守住了生态保护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