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审计局根据审计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部署,强化“三项监督”,建立健全审计岗位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完善审计廉政内控机制。在审前准备环节实施审前廉政谈话制度,审计进点前由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对审计组进行廉政谈话,并签订《廉洁审计承诺书》,强调审计组廉政纪律具体要求。严格落实审计组廉政监督员和项目跟踪督查员,在审计实施环节实施审计风险事项报告制度,突出对关键节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在审计报告环节,实施三级复核审理制度,形成质量控制分级审核体系,进一步规范和约束审计行为。
二是强化逆向监督,健全被审计对象监督机制。实行审前公示制度,审计进点时张贴《审计组纪律公示》,向被审计单位宣传审计纪律和有关廉政规定及被审计单位的权利等,公开审计廉政纪律和监督电话,发放《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反馈卡》,请被审计单位干部群众监督审计实施过程。实行审计廉政回访制度,回访组定期或不定期到被审计单位进行跟踪回访,就审计组的审计质量、工作效率、遵守廉政纪律等情况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针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示,以加强廉政风险预警。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健全权力运行外部监督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人大代表进行监督;在审计结果运用上,建立信息互通、查办协作、审计公告等一系列制度,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纪检组报告审计工作情况,主动配合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通过政务网公开审计工作动态信息,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进一步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外界对审计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和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