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镇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通知 - 公示公告 - 开江网
新宁镇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2-21 16:59:02  来源:开江网  作者:新宁镇   点击:
  各镇属党组织:
 
  按照《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通知》(达市组通〔2015〕270号)、《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通知》(开委组通〔2015〕109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确保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现就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和内容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以党组织为单位,在全体党员中开展。排查内容主要包括:
 
  .核查党员身份信息;
 
  .清理党员入党材料;
 
  .检查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
 
  .摸清流动党员去向现状;
 
  .排摸长期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
 
  二、排查重点
 
  农村党组织要重点做好流动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党员的排查工作;社区党组织要重点做好处于人户分离状态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社区的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党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党员,纳入社区管理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排查工作;学校党组织要重点做好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离职教职工党员的排查工作;国有企业党组织要重点做好劳务派遣工党员、离职职工党员、退休职工党员的排查工作;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重点做好离职员工党员、退休员工党员的排查工作;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要重点做好流动人才党员的排查工作;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要重点做好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中流动党员的排查工作。同时,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出国(境)人员党员的排查工作。
 
  三、排查方法和步骤
 
  .责任分工。各党组织负责辖区内各基层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
 
  .组织实施。排查工作与年度党内统计同步开展,大体分为3个环节:
 
  (1)集中摸排。2015年12月16日前,党组织根据党员名册、党员入党材料和党组织组织生活记录等,对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组织的党员进行普查,核实党员身份信息,掌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摸清流动党员去向现状,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台账。
 
  (2)联系查找。2015年12月23日前,对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的党员,党组织要与党员本人和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落实其组织关系。对长期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党组织要采取电话联系,通过其亲友同事等帮助联系,利用派出所、人口计生等信息系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查找联系。对取得联系的党员,党组织要调查核实其失去联系原因和失去联系期间的表现,相应作出组织处置;对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要具体掌握其基本信息以及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时间、情形和原因。
 
  (3)统计汇总。2015年12月31日前,组织党员认真填写"一卡一表",即《开江县党员基本信息登记卡》和《开江县党员日常管理记实表》,经党组织、基层党委逐级审核后,分别留存归档。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信息登记卡、日常管理纪实表需送镇党委备案。各党组织要以"一卡一表"为抓手,细化具体措施,确保信息采集真实、准确,并以此为基础填写、汇总、审核年度党内统计相关报表。
 
  (4)规范完善。2016年1月5日前,要按照组织关系管理文件规定和有利于党组织日常管理、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求,理顺、落实党员组织关系。对外出时间较短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加强跟踪管理服务。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对入党手续不完备、入党材料不全或填写混乱的,要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并妥善保存入党材料。
 
  .分析总结。2016年1月5日前,各党组织要结合排查工作,深入开展调研,认真研判党员队伍状况,重点就失去联系党员的数量、结构、分布,党员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原因等作出分析,提出妥善处理的对策建议,形成综合报告报镇党委。
 
  .督促检查。2016年1月底前,镇党委要对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党员在册情况和"一卡一表"采集信息进行核查,确保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委组织部将适时对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四、有关要求
 
  .落实工作责任。各党组织要细化目标任务,加强具体指导,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无遗漏,坚决防止把党内统计数据简单翻新、应付了事。
 
  .精细精准操作。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要逐人核对查实、建档造册,把工作做细做实。要真摸实报,是什么情况就报什么情况,有多少就报多少,确保排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党组织对查找联系党员过程要详细记录在案,留存备查。
 
  .稳妥有序推进。坚持边排查边规范,及时更新党员信息管理台账,理顺党员组织关系隶属。要把排查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起来,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在排查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排查工作不公开宣传报道,有关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
 
  中共新宁镇委员会
 
  2015年12月2日

走进开江


主办:中共开江县委  开江县人民政府   承办:开江县委宣传部 开江县互联网信息管理中心 技术支持:英凯迪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18-8239177 投稿E_MAIR:sckjwxb@163.com 传真:0818-8222254 新闻QQ:372815112
申明:转载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2015 开江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登载服务许可证:川新备15-140013      备案号:蜀ICP备16027395号     

川公网安备 511723020000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