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江县人民政府批准,开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普安镇九石坎新区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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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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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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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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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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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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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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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
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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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建设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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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道路
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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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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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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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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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镇九石坎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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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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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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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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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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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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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开江规图2015第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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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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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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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52
(折合楼面价250.85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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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面价2元/平方米或其整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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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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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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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及其它经济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竞买人参加本次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时,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保证金外,还应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征)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该地块政府设保留底价。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24日到开江县土地矿权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2月24日16时止,到开江县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4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2月2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开江县国土资源局八楼会议室,拍卖时间为2016年2月25日10时。
七、本次拍卖出让以书面形式当面申请,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等方式申请。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拍卖出让《须知》及其它资料,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出 让 人:开江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新安路33号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818) 6085018
竞买受理单位:开江县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新安路33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18)6085068 6085069开户单位:开江县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及账号:
a.中国工商银行开江县支行
账号:2317585129100000890
b.中国农业银行开江县支行
账号:22-516101040003983
c.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江支行
账号:100021550980010001
d.开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88170120001197363
开江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