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2014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情况审计 - 公示公告 - 开江网
开江县2014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情况审计

时间:2016-03-11 14:07:42  来源:开江网  作者:县审计局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开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3月5日至2015年5月8日,对开江县财政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务收支(含机关经费)进行了审计,并对打卡直发的C、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补助进行了抽查。开江县财政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开江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861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5848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11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0930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2422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900万元,上年结余400万元,其他调入资金1550万元,收入合计220308万元。
 
  2.2014年支出共计220308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17738万元(一般公共支出15275万元、国防支出2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772万元、教育支出4528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3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5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038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29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101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504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441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537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751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0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11万元、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1164万元、国债还本付息403万元、其他支出130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13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550万元,调出资金132万元。净结余675万元。
 
  (二)预算调整情况
 
  开江县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12月30日对2014年预算进行了调整,调整情况为: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全县2014年全县可用财力210027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为210027万元。根据省市县的有关政策要求和收入的实际情况,收入比年初调增65167万元(地方公共财政收入调减448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调增6536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调增3900万元,调入资金调增1550万元,上年结余调整400万元,调出资金调增8万元,债券还本支出调增1550万元),全年可用财力为210027万元,同时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照相应的政策调增65167万元,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10027万元。上级专款59230万元,人大调整后的预算支出210027万元,全年实际支出217738万元,相差7711万元。
 
  (三)基金收支情况
 
  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4027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550万元,上年结余726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132万元,收入合计4868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639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74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155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64万元。
 
  (四)机关经费情况
 
  财政局机关财政供给人数144人,其中:在职人数125人,退休人数19人。2014年年初下达预算收入为5680105元,追加2811053元,总收入为8491158元。经费支出:8491158元,其中:经费支出7867497.59元、拨出经费623660.41元。(伙食团经费203060.41元、工会经费255000元、会计股经费165600元。)2014年财政局机关三公经费共计200984.18元。其中: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197105.18元(其中:维修费84996元、过路费8745元、燃油费103364.18元);公务接待费3879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2014年,全县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培植财源,狠抓增收节支,力推财政改革,坚持科学管理,有力促进了经济转型和民生改善,有效推进了县域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预算执行总体良好。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财政收入不实;二是对部分项目的资金保障存在无预算指标从暂付款科目支付并且支付数额较大,已经较为严重地影响专项资金的拨付和使用,形成了较大数额的隐形赤字。三是逐年增加的政府债务隐形赤字和资金利息致使财政风险越来越大。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建议意见
 
  (一)非税收入不实5414万元,责令纠正。
 
  1.2014年财政经营收入1488万元,其中:计生指导站185万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45万元,保健院758万元,转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2.截止2014年12月31日财政专户垫缴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2453万元。
 
  3.截止2014年12月31日各学校收取的代管资金1473万元以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缴入金库。
 
  以上合计5415万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第二章第十一条的规定,其行为构成非税收入不实541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责令财政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自行纠正。
 
  (二)未将应当上缴的预算资金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库127万元,免于处理。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财政专户应缴未缴收入127万元,其中:罚没收入19.60万元,预算内其他收入84.4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6万元,专项收入7万元。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章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其行为构成未将应当上缴的预算资金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库127万元。鉴于2015年1月已缴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免于处理。
 
  (三)往来款清理问题
 
  1.未及时清理暂存款79362万元,责令自行清理。
 
  截止2014年底暂存款余额为79362万元,其中:欠拨财政局各支出股室专项资金63659万元(农财股15649万元,社保股14464万元,投资股12498万元,教科文股7437万元,经建股3358万元,企业股2857万元,行政政法股1761万元,综合股1471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4164万元),支付中心3754万元,预算调节金1132万元,开江县偿债准备金2371万元,市局扣收财政周转金1212万元等。
 
  以上行为违反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36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责令及时清理,免于处理。
 
  2.支出挂账74051万元,责令逐年清理、消化挂账。
 
  截止2014年12月底财政国库股预算内帐上“暂付款 ”科目余额为74051万元,其中:国土资源局22106万元,交通运输局12923万元,金山投资有限公司7451万元,开江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6444万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4641万元,其他暂付款3136万元,达州市财政局2937万元,达州市财政局基建资金1544万元,政务服务中心1362万元,水务局 1013万元,开江德康鸭业有限公司1000万元,县法院754万元,开江县普安工业集中发展区管理委员会704万元,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689万元,开江县红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665万元,宝石水库管理处547万元,县公安局513万元,电力公司500万元等。
 
  上述行为违反了财预字[1997]287号《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鉴于用于县级重点项目支出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县级财力当年无法满足其资金需要,但会逐年消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责令及时清理,并逐年安排支出预算指标进行消化。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未及时使用8544.57万元,免于处理,责令及时安排使用。
 
  2014年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余8544.57万元,其中:廉租住房建设资金481.65万元,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903.22万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2700.3万元,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2459.4万元。
 
  以上行为违反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3﹞372号)第(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责令及时安排使用。
 
  (五)延伸审计相关单位抽查部分项目存在的问题
 
  1.未及时收取政府性基金收入10539万元,责令国土资源局限期收缴。
 
  根据开江县国土资源局财务资料反映,截止2014年12月底已出让土地应收未收土地价款10539万元。其中2013年1月四川三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拍得橄榄大道以南片区,拍卖价17758万元,已交价款12079万元,下欠价款5679万元;2009年10月绿香食品取得工业园区(挂牌),拍卖价274万元,已交30万元,下欠244万元;2010年11月开江县房产开发公司(尹译平)取得橄榄新城(拍卖)7610万元,已交价款6400万元,下欠1210万元。快乐幼儿园、任市复合肥厂、工业园区主入口以西、拔妙集镇建设用地、恒昌机电等5个地块下欠3406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责令财政督促国土资源局及时收缴入库。
 
  2.项目建设未按规定程序实施,由审计局投资股审计后处理。
 
  2014年12月在全县政府性债务清理工作中发现普安镇人民政府有4个建设项目,共投资2800万元既无预算评审等相关资料也未按照程序实行招投标。宝泉塔综合体至青堆子风貌打造投资1050万元、宝泉三叉路至铁溪桥居民风貌塑造投资600万元、罗家院至铁溪桥院坝整治750万元、宝泉塔片区建筑风貌提升建设工程投资400万元。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和第四十九的规定,目前已送审计局投资股审计,待投资审计后处理。
 
  3.账实不相符122.74万元,责令限期查实清楚。
 
  2014年12月25日在对靖安乡财政所2014年地方性债务清理甄别时发现2006年至2010年以政府、财政所名义贷款息转本107.10万元,2009年2010年以个人名义贷款结转的利息15.64万元,共计122.74万元与财政所账上金额不一致(信用社贷款账上有,财政所账上无)。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责令限期于10月底查实清楚,将查实的情况报送我局,并进行有关账务处理。
 
  4.民生资金审查和监管不严的问题
 
  (1)C.D级危房改造资金农民有216户未收到应享受的补助资金。
 
  开江县财政局2014年打卡直发2013年度各乡镇C级危房改造补助1239户,共计发放补助资金929.25万元。本次审计组查阅了建设局有关C.D级危房改造补助享受户申报、审批、验收等相关资料,抽查了新宁镇林桐山、万花岭、孙家沟和桥亭四个村,抽查结果显示:有216户,共计补助资金213.75万元,农民未收到应享受的补助资金,由村上集中使用和管理。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待审计新宁镇时再进一步核实处理。
 
  (2)村支书侵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和低保资金24100元,收缴金库16000元,退还应享受户8100元。
 
  开江县财政局2014年发放2013年度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补助127户,共计203.20万元打卡直发到户。本次审计组查阅了国土资源局有关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资金享受户申报、审批、验收等相关资料,经抽查:梅家乡2013年享受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计25户,发放补助共计40万元,其中梅家乡云龙桥村3组罗泽良2013年享受避险搬迁补助16000元, 2011年度享受避险搬迁补助资金8000元,低保3100元,共计27100元自己领到手的只有3000元,其余24100元(低保资金3100元,搬迁补助资金21000元)均被村支部书记侵占。
 
  以上行为违反了《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防灾避险搬迁安置工程省级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投〔2007〕50号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第(四)款和第(五)款的规定,责令收缴财政金库16000元,退还应享受户8100元。
 
  四、审计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民生资金打卡直发的监管机制,保证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上级拨入的各项专项资金,特别是民生资金,主要是改善农村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是中央落实的一项惠民政策。财政局作为公共财政资金的管理部门,应建立长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对拨出的资金进行有效的跟踪监督检查,保证低保、C或D级危房改造、地质灾害避险补助等打卡直发的民生资金到村入户,防止中途截留,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二)规范财政资金分配行为,确保财政资金能够良性运转。由于我县财力不足,加之今年大盘经济运行处于调整期,经济发展困难。我县财政一手欠拨各项专项资金,一手无预算超预算地安排资金达七个多亿,同时各融资平台贷入的各项借款需要逐步归还。财政压力越来越大,财政风险也越来越突出,作为公共财政的管理部门,要严格预算管理,运用好财政资金,做到财政资金分配统筹安排、科学分配,突出重点、讲求效益,确保开江财政走入良性的轨道。
 
  (三)狠抓增收节支,确保财政资金运行的合理有效。财政作为地方政府经济运行的主体,受政府支配进行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有责任为政府防范风险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合理和有效。作为政府部门更要从严执法,跳出地方利益的圈子,从国家的大局出发,减少地方性的减免政策。

走进开江


主办:中共开江县委  开江县人民政府   承办:开江县委宣传部 开江县互联网信息管理中心 技术支持:英凯迪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18-8239177 投稿E_MAIR:sckjwxb@163.com 传真:0818-8222254 新闻QQ:372815112
申明:转载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2015 开江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登载服务许可证:川新备15-140013      备案号:蜀ICP备16027395号     

川公网安备 511723020000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