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属各培训学校: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要求,进一步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决定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6-2020年)。按照达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下达2017年“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任务的通知》(达市残联函[2017]83号)要求,对有需求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确保培训后能掌握1-2项实用技术,切实提高自我发展和增收能力。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加强我县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现决定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择一家培训机构组织培训,以达到残疾人脱贫奔小康的目的。
一、培训对象
具有开江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农村贫困残疾人。
二、培训人数、培训内容、时间地点及要求
培训人数960人,每期培训人数不超过120人。主要开展适用于残疾人的理论集中培训,包括种植、养殖、果树栽培等。培训时间三天,培训乡镇由县残联确定,参训人员由县残联会同乡镇组织。培训地点由承训机构选定能容纳120人的安全培训场地,确保12月25日前完成培训工作。县财政、县残联不定期对培训人员人数清点,现场对培训情况进行督查,以现场督查的最低人数作为资金补助人数。培训结束后参与培训的机构必须将培训内容准确的录入到四川省“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信息平台。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相应的办学资质。
(二)有办学必备的场地及设施设备。
(三)具有相应培训项目的师资力量。
(四)有健全的培训质量保证和管理体系,有相应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管理经验。
(五)社会声誉好,没有违规收费或其它违法行为,没有因教学问题发生投诉的不良记录。
(六)在银行开有基本账户、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
(七)申报人应对其提供的各类证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申报所需资料
(一)培训学校资质证明(提供原件、复印件)。
(二)办学场地证明(产权证、租赁合同或使用协议原件、复印件)。
(三)培训项目理论培训教师的师资证明(包括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拟组织培训项目及专业(工种)的培训大纲。
(五)委托机构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资料。
五、公告发布时间、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一)公告发布时间:公告发布从2017年11月15日上午8.00开始至11月21日下午5.30结束。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开始截至为公告期满后的两个工作日内。
(三)报名地点:开江县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股,联系人:胡晓红,联系电话:13882826066。
报名结束后,由开江县残疾人联合会、县财政局相关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召开评审会。申报学校呈述此次培训事项,县残疾人联合会、县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评审打分,公布分值,现场宣布分值最高的一个培训学校为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学校,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以书面委托方式通知培训机构。
开江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