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开江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切实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踊跃检举揭发以下12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黑恶势力“保护伞。
我们郑重承诺:对提供涉黑涉恶线索的举报人,有关部门将严格保密,对举报线索一经核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我们郑重声明: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方式:
举报地址:开江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局大门口)
举报专用邮箱:县扫黑办大门口
举报电子邮箱:kaijiangsaohei vip.163.com
扫黑办举报电话:0818-8236110
公安局保密举报电话:18084997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