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关于受理农村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 公示公告 - 开江网
县委组织部《关于受理农村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时间:2018-09-04 17:31:25  来源:开江网  作者:县委组织部   点击:
  为全面贯彻落实基层组织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中共开江县委组织部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举报反映我县农村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主要是农村党员干部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等问题。
 
  (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主要是农村党员干部放纵、包庇黑恶势力或者在暗地里参与、组织、领导涉黑涉恶活动,甚至收受贿赂或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问题。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不力问题。主要是农村党员干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暖味,对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
 
  (四)其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中共开江县委组织部将认真受理我县农村党员干部有关涉黑涉恶问题的举报反映,对涉黑涉恶的村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818-8225555;
 
  举报邮箱:405455277 qq.com;
 
  举报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橄榄路346号(县委组织部602室)。
 
  如发现基层组织建设领域有涉嫌涉黑涉恶等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方式向开江县基层组织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请注意:举报电话、邮箱只受理本县基层组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的来电来信举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基层组织建设领域扫黑除恶有关情况和问题。
 
  中共开江县委组织部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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