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2018年度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公告 - 公示公告 - 开江网
办理2018年度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公告

时间:2018-09-28 15:42:32  来源:开江网  作者:县人社局   点击:
       为支持鼓励部分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积极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障待遇,促进社会和谐,现将申报办理2018年度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经原劳动人事部门招收录用为正式职工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下岗失业人员中的“4050”(分别指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下同)人员。

(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4050”人员。

(三)按城镇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中,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4050”人员。

(四)持有《残疾人证》且具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

二、申报受理时间

从2018年10月8日开始至2018年11月20日结束,本人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申报。

过时申报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资料

(一)2018年第一次申报的人员应提供以下资料:

1、《开江县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1份;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安机关盖章页和申请人页); 

6、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保障卡须本人到发卡银行开通银行卡功能);

7、属于社保补贴四类对象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以前已申报享受补贴且尚在补贴期限内的人员应提供以下资料:

1、《开江县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1份;

2、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保障卡须本人到发卡银行开通银行卡功能)

4.以城镇低保人员身份申请社保补贴的,应提供补贴期限内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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