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好全县疫情攻坚战稳妥有序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的通告 - 公示公告 - 开江网
关于打好全县疫情攻坚战稳妥有序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的通告

时间:2020-02-27 11:12:04  来源:开江网  作者:县指挥部   点击:
  广大市民朋友,各企事业单位:
 
  通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和连续奋战,全县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开江地处湖北入川东大门,确诊病例仍居全市高位,特别是当前进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疫情防控难度更大、任务更重、风险更多,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继续打好全县新阶段疫情防控攻坚战,稳妥有序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继续实施城镇社区小区、农村村庄封闭管理,继续暂停乡场镇赶集,继续推行生活物资“无接触”采购配送。全体市民自觉服从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住宅小区、单位分区分类防控管理规定,主动接受防控人员信息登记、去向核查、健康检测;充分了解防治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勤洗手、常消毒、不聚集、不串门,外出戴口罩。市外新回开江人员主动向所在村(社区)、住宅小区、单位报备,严格执行居家观察14天要求(其中,14天内具有湖北、武汉等重点疫区旅居史、确诊或疑似患者接触史的,要自觉服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严防疫情输入扩散。
 
  二、严格执行单位防控管理。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服从本单位疫情防控管理,上下班实行“两点一线”模式,进出办公场所、经营场所、厂区、工地等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消毒杀菌,不聚集、不打堆,工作衔接沟通尽量使用电话、微信,严格落实分散就餐(盒餐)制度,自身及家庭成员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及时主动向单位报告。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职工健康申报、体温检测、出入登记和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
 
  三、抓紧推动规模种养殖业复工复产。各乡镇(街道)和涉农部门要组织好农资生产、流通、供应,确保农业生产不误农时。规模种养殖项目要迅速组织复工复产。严格落实分区分级疫情管理措施,无症状病例区,从业人员应当优先使用本地人员,外来人员须持有健康证明;散发病例区,从业人员一律须持有健康证明上岗。统筹抓好非洲猪瘟和H5N6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
 
  四、全面推动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企业主体、行业监管、防控优先”的原则,严格落实“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要求,坚持“一企一策”。实施封闭式管理,出入口设置检查点,落实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凭证进入等要求。加强工作场所防控、员工健康监测、员工防护指导,建立健康档案,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出现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疾控部门、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防疫条件不具备不达标和管理措施不到位的不得复工复产。对因防控条件不达标、防控管理不到位、缓报漏报瞒报疫情等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分类有序审慎推动服务业复工复产。继续对超市、农贸市场实行严格的体温筛查、限流管控、环境消杀。在防控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的情况下,物流快递、电子商务、酒店宾馆、商品房销售等行业恢复正常营业。餐饮经营企业可以采用外卖方式分散供餐,不得提供堂餐。实行活畜禽定点集中屠宰,严格检疫后上市。文体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公共场所继续暂停开放。社区社团、会展促销等活动一律暂停。养老机构、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老年公寓等继续实施封闭管理。恢复营业的服务行业,全面提倡移动终端支付,严格落实店外购物、入场限流、体温检测、不戴口罩拒入、定期定时消毒消杀、通风、酒店分餐和禁食野味等防疫措施,违者一律停业整顿,依法处理。
 
  六、安全有序开展外出务工返岗。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外出,须在所属乡镇(街道)办理健康证明,尽可能选择错时出行;积极参加“点对点”“一站式”服务“春风行动”,出行途中要加强自我防护,做到不滞留、不扎堆、不探亲、不访友、不聚餐,确保安全有序返岗;外出务工人员返岗后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应及时向在开居住地所在村(社区)通报相关信息。
 
  七、切实规范医药诊疗管理。小诊所、门诊部等小型分散的医疗机构继续暂停营业。各医疗机构继续实行“三通道”预检分诊,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发热门诊管理。市民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畏寒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居民小区、单位报告,并及时就医就诊。对不如实报告、随意走动流动,致使疫情发生和扩散的,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八、积极做好复学前期准备。学生及家长必须服从学校管理,实时反馈学生健康状况。家住市域内且没有重点疫区旅居史、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的教师和学生,可以逐渐回开并做好居家观察。家没在市域内或有重点疫区旅居史、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的,暂不返开。全体教师要安排好春季教学计划,继续做好网络教学,做到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确保春季教学任务有效完成。各级各类学校开学时间按照省教育厅统一规定执行。
 
  九、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广大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必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把初心使命担在肩膀上,增强疫情防控必胜之心、责任之心、仁爱之心、谨慎之心,勇当先锋,敢打头阵,用实际行动展现党员、干部的政治本色。
 
  十、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疫情面前,所有市民要保持身心健康,弘扬正能量,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规定,严禁扰乱防控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和危害公共安全,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继续打好新阶段疫情防控攻坚战、稳妥有序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确保实现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创造良好环境。
 
  开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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