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药品行业复工营业程序 - 公示公告 - 开江网
开江县药品行业复工营业程序

时间:2020-03-05 16:36:06  来源:开江网  作者:开江县医药局   点击:
  1.企业申请。药品经营企业须在复工营业前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辖区市场监管所提出复工营业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业申请表》、《企业复工评估表》、《企业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复工人员疫情防控信息采集表》。
 
  2.现场评估。辖区市场监管所收到企业复工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到达企业按本方案逐项评估并出具书面评估意见。
 
  3.复工营业。对经评估符合规范要求的企业通知其复工营业。
 
  4.完善手续。此前已经复工营业的企业,须按上述程序完善手续。未经评估且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企业一律不得自行恢复营业。
 
   附件:1.复业申请表
 
  2.企业员工健康情况申报卡
 
  3.复工人员疫情防控信息采集表
 
  4.企业复工评估表
 
  5.企业复工承诺书

       开江县药品行业复工营业所需表格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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