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药品行业复工营业程序
时间:2020-03-05 16:36:06 来源:开江网 作者:开江县医药局 点击:
1.企业申请。药品经营企业须在复工营业前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辖区市场监管所提出复工营业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业申请表》、《企业复工评估表》、《企业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复工人员疫情防控信息采集表》。
2.现场评估。辖区市场监管所收到企业复工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到达企业按本方案逐项评估并出具书面评估意见。
3.复工营业。对经评估符合规范要求的企业通知其复工营业。
4.完善手续。此前已经复工营业的企业,须按上述程序完善手续。未经评估且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企业一律不得自行恢复营业。
附件:1.复业申请表
2.企业员工健康情况申报卡
3.复工人员疫情防控信息采集表
4.企业复工评估表
5.企业复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