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20号) - 公示公告 - 开江网
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20号)

时间:2020-03-21 12:09:24  来源:开江网  作者:县应急指挥部   点击:
  为统筹推进全县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川办发〔2020〕20号)相关规定,结合开江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开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实施I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告》(第2号)第一条第二款中“营业性景区、电影院、游乐场、网吧、歌舞娱乐场所(KTV)、酒吧、洗浴场所、茶楼、茶馆、体育健身场馆等非市民日常生活必需的场所全面停止营业”的规定,调整为“适时、有序恢复营业性景区、电影院、游乐场、网吧、酒吧、茶楼、体育健身场馆等营业活动,继续暂停歌舞娱乐场所(KTV)、洗浴场所、茶馆经营活动,恢复开放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
 
  二、取消《开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实施I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告》(第2号)第一条第三款中“禁止任何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餐饮服务单位、乡厨和专业加工团队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承办群众性聚餐宴席”的规定,调整为“全面恢复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正常营业,严格控制就餐人数,限制集体性聚餐、承办宴席(包括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
 
  三、取消《开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4号)第三条中“在全县范围内,除超市、药店、农贸市场、加油站正常营业外,其他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的规定,继续执行超市、农贸市场限人流,继续暂停农村赶集。
 
  四、取消《开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6号)第一条中“全县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检测体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和《开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0号)第一条中“所有住宅小区全面实行封闭式管理”的规定,调整为“全县所有小区、单位实行登记式管理,小区、楼栋、单位住户出入须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口罩,继续倡导少出门、不串门、不聚集”。
 
  五、有物业管理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单位家属院所在单位,“三无楼院”、独栋居民楼所在社区负责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实名登记和控制性出入,每周对其公共区域进行消毒杀菌不少于2次。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终止时间另行通告。此前发布的通告继续执行,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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