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道路交通秩序,积极推进“群众最不满意的十件事”整治工作,为“四城同创”活动创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决定从5月1日起,开展为期6个月的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整治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二三轮摩托车、电瓶车无牌无证、安装遮阳伞、不戴安全头盔、超员行驶、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
三、行人闯红灯、横过马路不走人行道、在斑马线上逗留、翻越护栏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违者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