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拟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辅助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劳动保障监察辅助执法人员2名,由本公司派遣到开江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主要从事劳动保障监察辅助执法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年龄18周岁-35周岁(1985年4月24日至2002年5月30日);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身高165cm及以上;
5.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具备岗位履职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关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助执法人员:
1.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
2.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原工作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不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有其他不宜从事劳动保障监察辅助执法工作的。
(三)加分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的总成绩享受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最高加分不得超过5分):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加2分;
2.全日制专科的加1分;
3.专业是法学类、中文类的加1分;
4.退役军人或有执法经历半年以上者加1分。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2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2.报名地点:开江县人社大楼107室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劳动保障监察辅助执法人员报名登记表》(到县人社局办公楼107室领取);提交报考相关材料。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2.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1)《劳动保障监察辅助执法人员报名登记表》;(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4)个人征信报告;(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共100分,笔试占50%,面试占50%;
1.笔试
笔试内容: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注意事项: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内容: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和相应招聘的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惠州市川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开江分公司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人员确定。体检人员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为序,从高分到低分予以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三者均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后,从高分到低分予以确定。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
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医院体检结论后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实地调查和户籍地派出所出具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
4.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本人放弃或者依照招聘方案规定取消拟聘资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递补一次。
(六)签订合同及待遇
1.劳务派遣公司对拟聘人员开展岗前培训,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基本工资2000元/月,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因公下乡、出差等按规定报销有关费用。
本公告由惠州市川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开江分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8-8366511
监督电话:0818—6085059
惠州市川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开江分公司
2020年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