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高考前夕考生有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对开江中学、开江实验中学(老开中)附近部分道路限制车辆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8日(7:00-22:00)
二、限制路段:
1.金山大道五路口路段至普安红绿灯路段,及开江中学附近支路(具体管制路段见管制图)。2.西大街建设街路口至翰林院路口。
三、限制通行车辆类型:
超过核定载质量500Kg(包括500Kg)载货汽车、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安装有扩音设备的其它机动车辆(抢险、救援车辆除外)。
四、县城区道路内禁止机动车鸣喇叭。
五、相关注意事项
1.需要行经管制路段的车辆请提前选择绕行路线,并服从现场交警指挥。
2.对违反此通告内容的限制通行的车辆,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给予扣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3.对机动车辆在县城区道路内鸣喇叭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罚款50元的处罚。
特此通告
开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