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开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办法》有关规定,经县委同意,今年7月起,县人大常委会将在县委的领导下,对县商务局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时间:
2020年7月至9月
二、评议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
2.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部署情况;
3.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及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情况;
4.本届以来特别是近3年来依法行政及履行工作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5.本系统自身建设及管理工作情况;
6.本系统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7.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处理情况;
8.其他。
为保证评议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县人大常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被评议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批评和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将对问题及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督促部门落实整改,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
来信请寄开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注明“工作评议”字样)或发送电子邮箱:1169236124 qq.com。
意见征求电话:0818-8222791。
开江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