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切实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升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事务效率,根据一线办案需要,经批准,开江县人民法院决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及名额
岗位:书记员
性质:编外聘用制
招聘人数:4名(其中法庭2名,限男性)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1.公开招聘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考核方式:笔试+机试+面试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所在地为达州市范围内;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遵纪守法,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4、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为18-30周岁之间(1990年10月1日-2002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6、能熟练运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7、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符合人民法院书记员岗位所具备的基本形象;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予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罚款、拘留司法处罚,曾受过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不得有任职回避情形;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报名时需提交:①《开江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个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以及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④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和电子版;⑤个人征信报告。
2.报名地点:开江县人民法院三楼诉讼服务中心。
3.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至15日。
4.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开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组织,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录条件的,都将取消其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
5.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
五、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3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最后总成绩=笔试成绩×3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01笔试
(一)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职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本院党组研究决定统一调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职位,并及时公布。
1.考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书记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
笔试成绩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2.笔试时间:2020年10月25日上午9时。
3.笔试地点:开江县人民法院机关八楼。
(二)速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在计算机上以常用输入法进行汉字录入的速度和准确率。在规定时间内,用打字通软件录入随机抽选的判决书,满分100分,其中速度和准确率各占50%。
速录技能测试时间:2020年10月25日下午3时
速录技能测试地点:开江县人民法院机关六楼。
02速录技能测试
(二)速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在计算机上以常用输入法进行汉字录入的速度和准确率。在规定时间内,用打字通软件录入随机抽选的判决书,满分100分,其中速度和准确率各占50%。
速录技能测试时间:2020年10月25日下午3时
速录技能测试地点:开江县人民法院机关六楼。
03面试
(三)面试。根据考生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被通知参加面试人员中有自动放弃情形的,按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仪表举止、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计划组织等方面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04体检、考察
1.面试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依然相同,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名次)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时间及医院另行通知。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如体检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5.考察。考察由本院政治部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等额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者,按照法律专业、取得驾驶资格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05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
六、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聘用。聘用人员确定后,开江县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上岗试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由开江县人民法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期为3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薪酬及待遇。本次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聘用期内工资每月2000元(含社会保险个人自付部分),由开江县人民法院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职工工会待遇。
聘用期间食宿自理,受聘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一经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予以解聘。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因聘用制书记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本院可以从本次参加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开江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由中共开江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组全程监督,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资格审查结果、笔试、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等信息在开江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四)未尽事宜由达州市开江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开江县人民法院0818-8227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