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新疆喀什地区疫情,经开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10月10日后从新疆喀什地区入(返)开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报备相关情况,出示健康码,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主动配合前往开江县晚晴敬老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自离开喀什时算起)。
二、凡10月10日后从新疆其它地区入(返)开人员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报备相关情况,严格落实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自离开新疆时算起),主动配合核酸检测等。
三、请广大市民互相监督,对违背疫情防控要求的行为,及时向乡镇(街道)或县应急指挥部举报。对不主动申报、瞒报、拒绝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请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新疆喀什地区;如必须前往,须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备,从喀什地区返开后,须主动配合我县相关防控措施。
五、全县各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在接诊时,要重点询问有无新疆喀什地区旅居史或新疆喀什地区人员接触史。
六、市民朋友们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进入医院、景区、宾馆、影剧院、汽车站、火车站等人群密集场所和乘坐公交车、长途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应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日常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
七、用餐时,要选择安全放心原料,生熟食材分开存放。食物烧熟煮透,不吃生冷食物,避免发生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件。提倡使用公筷公勺,打好“舌尖上的疫情防控战”。
八、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0818-8131996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
0818-8222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