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春节期间返乡人员管理的通告 (第25号) - 公示公告 - 开江网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返乡人员管理的通告 (第25号)

时间:2021-01-26 10:29:37  来源:开江网  作者:县应对新冠疫情应急办公室   点击:
  春节将至,返乡人员增多,聚集性活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加大。为切实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加强我县春节期间返乡人员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返乡人员主要包括:一是跨省份返乡人员;二是来自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区域返乡人员;三是省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不包括入境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本类人员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执行防控管理措施)。
 
  二、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春运期间(1月28日至3月8日)返乡人员,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返回我县。返乡人员可在出发地任意一家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三、返乡人员需及时向村(社区)报备。返乡人员返乡前需提前告知居住地所在村(社区),返乡后及时到村(社区)报备登记,主动配合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等,如实报告近14天旅居史等情况。乡镇(街道)、村(社区)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四、返乡人员需严格遵守相关疫情防控规定。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返乡人员,按照“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的原则,进行核酸检测,在未取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前,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单人单间,非接触式传递物品),不得外出。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返乡人员,需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症状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费用自理。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
 
  五、本通告与县指挥部《关于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群防群控工作的通告》(第24号)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请广大市民朋友从我做起,主动告知在外亲朋好友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大家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的春节。凡违反本通告,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开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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