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推动移风易俗、践行文明祭祀、树立文明新风,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维护城区环境卫生与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县城区实际,现就中元节期间城区文明祭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中元节期间(2026年8月25日—8月28日),开江县城区南北环线及可视范围内区域,严禁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及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漂放河灯。
二、禁止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公共绿地摆摊设点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及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物品。
三、在不影响交通秩序和市民出行的情况下,提倡采用鲜花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擦拭墓碑、电子香烛等环保、安全的方式,寄托对先辈的思念之情,同时应减少纸质祭品购买,不使用塑料、泡沫等不易降解的祭祀用品,共同维护城区生态环境。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综合行政执法、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应急管理、水务、林业等部门按职责依法予以处罚,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28日施行。举报电话:县综合执法局0818-8228110县公安局110生态环境局0818-8222502县住建局0818-8222658县应急管理局0818-8235218县水务局0818-8222647县林业局0818-8360115
开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开江县公安局达州市开江生态环境局
开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江县应急管理局
开江县水务局开江县林业局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