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开展城区文明劝导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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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中共开江县委办公室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区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实施>的通知》(开江委办〔2013〕132号)文件要求,制定民政局开展城区文明劝导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10月10日——11月10日
  
  二、活动内容
  
  (一)挂包领导亲自带队,组织职工佩戴“文明劝导员”袖标到责任一条街永祥巷参与义务清扫、文明劝导和日常监管工作。
  
  (二)保持责任街门窗、界面、门面、立面清洁干净,劝导居民、住户不讲垃圾丢在果皮箱旁、人行道上合地面,严格落实“门前双三包”责任制。
  
  (三)责任街范围内的经营门市前无“骑门占道”、撑杆搭棚经营现象和流动摊点;文明劝导员要督促临街商户、住户打扫好室内卫生,屋内商品物品摆放整齐;清理“牛皮癣”小广告,确保街道两侧无“牛皮癣”;及时解决发现的“脏乱差”问题,如不能解决及时向挂包领导报告。
  
  (四)责任街达到地面无纸屑,街道、人行道五乱停乱放车辆,墙体里面干净无灰尘,协助做好维稳工作。
  
  (五)文明劝导员要对在公共(公用)设施、建筑物立面上乱张贴、乱刻画等行为进行劝导;对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地经营的商贩进行制止和劝导;对乱吐乱丢、乱倒污水、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散养宠物、沿街摆桌打牌、对问路者不理睬或言语不文明礼貌等行为进行劝导;对不走斑马线、闯红灯、乱停乱放车辆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努力营造文明礼貌的社会氛围。
  
  三、活动要求
  
  本次文明劝导活动由党组书记、局长吴家勋负总责,党组成员挂包具体抓,机关各股室、城区下属单位全面参与;本次活动时间长、任务重,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文明劝导活动对深化文明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提高认识,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要起好带头示范作用,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附件:开江县民政局责任街文明劝导安排表
  
  开江县民政局
  
  201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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