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江县2017年度法治文化建设
“五个一”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法组办发〔2017〕6号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室局,县级各部门(单位)党组织:
经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开江县2017年度法治文化建设“五个一”工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开江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
开江县2017年度法治文化建设
“五个一”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四川省依法治省2017年工作要点》和《达州市2017年度法治文化建设方案》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年初达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作出的法治文化建设“五个一”工程安排部署,强劲传播法治文化,让法治春风吹遍达州山山水水,引领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互相促进,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法德共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让广大干部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理念,培养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习惯,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五个一”工程主要任务
1、拍摄一部10集左右法治教育电视剧
2、拍摄一部法治微电影
3、创作一首法治歌曲
4、开展一次法治宣讲活动
5、编印一本法治经典案例读本
二、责任分工
(一)拍摄一部10集左右法治教育电视剧
牵头领导:李卫东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依法治县办、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群工局、 县法制办、县文广新局、县电视台
配合单位:各乡镇及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6月30日
(二)拍摄一部法治微电影
牵头领导:李卫东
牵头单位:县电视台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依法治县办、县委政法委、 县财政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县司法局、县群工局、县法制办、县文广新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及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0日
(三)创作一首法治歌曲
牵头领导:李卫东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依法治县办、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群工局、县法制办、县文广新局、县电视台、 县文联、县作协、县音舞协
配合单位:各乡镇及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0日
(四)开展一次法治宣讲活动
牵头领导:孙曼妮
牵头单位:县法学会
责任单位:县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
县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及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20日
(五)编印一本法治经典案例读本
牵头领导:孙曼妮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依法治县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财政局、
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群工局、县法制办、 县综治办、县大调解中心
配合单位:各乡镇及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开江县法治文化建设“五个一”工程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袁勇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曼妮、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李卫东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卫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明超同志任常务副主任,刘晓勇、陈俐静同志任副主任。“五个一”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法治文化建设“五个一”工程的统筹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法治文化建设“五个一”工程相关责任单位充分履职尽责;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法治文化建设“五个一”工程宣传活动;各牵头单位负责按照全县法治文化建设总体安排部署,制定法治文化建设“五个一”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定期组织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协商推进。
(二)加强工作保障。县财政局要统筹安排,结合各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全力保障法治文化建设“五个一”工程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局据实解决。各相关单位要整合环境保护、城市建设、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五治工程”等资金,加大配套投入。
(三)加强督查考核。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委督查室将结合《2017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开江县“10+3行动”总体方案2017年目标任务》和《开江县2017年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任务要求,加大对各地各部门法治文化建设暨“五个一”工程开展情况的督促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