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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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开江县委“12558”发展战略和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妥善处理好与环境资源保护相关案件,加快幸福美丽新开江建设步伐。近日,开江县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开展环境资源纠纷案件专项审判活动的实施方案》,在民一庭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举司法利剑,护绿水青山。
 
  开启环境审判新模式。打破传统案件分类法,探索实施集中审理模式,由环境资源审判庭集中审理辖区与自然资源相关的物权保护纠纷、与自然资源相关的合同纠纷、与自然资源相关的侵权责任纠纷、环境侵权责任纠纷等案件。由庭室审判庭集中审理辖区涉及破坏环境保护、人文古迹保护、环境污染重大责任事故、资源监管执法人员失职渎职等刑事案件。同时,着力与开江县宝石桥水库管理处衔接,试点建立“宝石桥水资源保护巡回法庭”,全面保护“生命水”。
 
  打造专业审判新团队。结合法院实际,从各部门选拨优秀业务骨干进入环境资源审判庭,探索运行由“一个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一个民事、刑事或行政领域资深法官+一个具有环保知识背景或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组成的专业化合议庭,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体会诊”,邀请环保领域专家共同研究解决审判中的技术性难题,完善专业法官会议“智囊团”作用,确保裁判高效精准。
 
  建立协调工作新机制。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加大与自然环境资源保护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探索推动建立环境资源保护信息共享联动、矛盾纠纷化解联动以及环境资源执法联动新机制。完善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制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县环保局、林业局等部门干部旁听相关案件。拟建立法官普法服务队,深入林区、景区、园区开展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引领绿色环保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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