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会商研判预计,10至11日,污染累积形成,成都平原地区和川南部分城市可能达到中度污染;12至13日,川东北地区略有改善,其余地区污染态势维持;14至17日,区域性污染加重,成都平原地区和川南部分城市可能达到重度污染,其余地区可能达到中度污染。
依据《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指南(2017年修订)》的技术规范,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后,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将按照应急预案立即采取Ⅲ级应急响应措施,严格落实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停产和限产减排,城市扬尘管控、露天禁烧、重型客货车辆整治等措施。
提醒成都市民,依据《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成都1月11日零时同步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绕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环线内区域,工作日的06:00至22:00时段,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禁止通行(特殊车辆除外),其他车辆(含临时号牌车辆)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汽车尾号限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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