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水务局关于开江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第64号督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开江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收悉开江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转来的市长热线举报投诉件(编号第64号,反映“宝石桥水库养鱼投放鱼饲料,其添加剂对人体伤害有很大伤害,影响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副局长刘绍富带队、会同宝石镇政府、县宝石桥水库管理处、县农业等部门联合调查处理,现已办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举报的开江县宝石桥水库位于开江县宝石镇,修建于1958年,总库容10070万立方米。该水库系开江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
 
  该水库管理单位为开江宝石桥水库管理处,系开江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经调查举报人举报的问题不属实。
 
  二、现场调查情况
 
  (一)关于宝石桥水库养鱼投放鱼饲料问题。5月3日,我局接到开江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转来的市长热线举报投诉件(第64号),我局立即指派副局长刘绍富牵头开展调查,5月8日上午9点,我局会同宝石镇政府、县宝石桥水库管理处、县农业等部门执法人员一行到宝石桥水库管理处宝石水库枢纽管理站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并具体安排调查工作,5月8日下午1时52分,因举报人在外务工,我局与举报人电话联系,了解举报线索。举报人称,举报来源一是春节回家听老家人说,宝石水库在投放饲料养鱼;二是感觉现在宝石水库鱼产品长势较快,推断宝石水库渔场有可能投放鱼饲料肥水养鱼,没有亲眼看到渔场投放饲料,无其它依据。5月8日,我局和县农业局及县宝石桥水库管理处等相关部门调查人员深入宝石渔场等地实地调查,走访群众,当场群众称未发现有人向库内投放鱼饲料,并对渔场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记录,调查未发现该渔场有投放鱼饮料的证据。同时,当天,调查组一行对宝石桥水库部分水域进行了巡查,未发现有投放违禁物品的现象,库区卫生状况良好。
 
  (二)关于宝石水库水质问题。我县环保局定期(一季度1次)对宝石水库的水质进行监测,根据县环保局提供监测报告结论显示,2018年1月和4月宝石水库水质均为III类,水质达标。
 
  三、处理情况
 
  (一)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执法力度。我局将配合县农业局、县宝石桥水库管理处,严厉打击破坏水库水质的一切行为,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
 
  (二)加大执法宣传,营造护水意识。宝石湖是开江人民的母亲湖,保护母亲湖,就是保护开江人民的生命健康。因此相关部门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保护水资源人人有责的气氛,扩大影响覆盖面,让人民群众理解、让全社会广泛参与,实现共护一库水的良好局面。
 
  (三)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宝石桥水库要进一步完善渔场管理制度,加大渔场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生产过程的监管,广泛宣传,尽量减少老百姓对渔场护库行为的误解。
 
  四、回访情况
 
  因举报人在外务工,调查组已与他取得电话联系,并与之交换了意见,告之调查结果,举报人对结果无异议。
 
  开江县水务局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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