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连续三年发生事故 终身不得在川内任矿长
    新华社成都9月22日电(记者张海磊)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获悉,针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四川要求进一步控制和减少煤矿事故,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对事故企业一律顶格处罚,所在煤矿连续三年发生事故的矿长,终身不得在川内任矿长。

近日,四川省政府安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近年来,四川省煤炭行业出现招工难、一线职工年龄偏大、技术力量缺乏、安全管理滑坡、设施设备和系统不先进等新变化,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为此,四川省要求,要推进标准化建设,夯实煤矿安全基础;在落实煤矿机械化“三年攻坚”行动上,要推进具备机械化开采改造条件的煤矿建成安全高效产能,倒逼落后产能和不具备机械化改造条件的煤矿主动申请退出;要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巩固提升煤炭行业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水平;要着力改进监管监察工作,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同时,四川严抓问责,对事故企业一律顶格处罚。一年内发生两起事故或一次发生两人及以上死亡事故的矿长,一律撤销矿长职务;连续三年发生事故的煤矿矿长,终身不得在四川范围内担任矿长;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导致事故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完)



主办:中共开江县委  开江县人民政府   承办:开江县委宣传部 开江县互联 网信息管理中心 技术支持:英凯迪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18-8239177 投稿E_MAIR:sckjwxb@163.com 传真:0818-8222254 新闻QQ:372815112
申明:转载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2015 开江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登载服务许可证:川新备15-140013      备案号:蜀ICP备160273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