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十件事”
  食品安全始于微末之间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了守护好人民群众餐桌上的安全,借助开江县“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行动契机,长岭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各餐饮店进行了专项整治。
 
  在对广福镇德福街曾某经营的小餐饮店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当事人采购的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的查验记录及相关凭证,执法人员当场出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当场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并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但在责令改期满对该店进行复查时,当事人仍未提供采购的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的查验记录及相关凭证,执法人员随即报经领导批准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因当事人自身意识不到位,认为自己购进渠道合法就对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的制作收集未产生足够重视,最终执法人员依法按《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400元的处罚。
 
  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来源和去向的全程可追溯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来源合法合规,运输规范合理,贮存保管和使用得当,所有环节都缺一不可,食品安全的实现必须保证所有环节都可监控,任何看似微末的细节都不容忽视。(郑高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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