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房暗藏生产窝点 无证生产酱油食醋

  为严格落实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十件事”活动,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县市场监管局畅通社会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办。

  8月19日,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投诉,称在新宁镇某村一居民楼内有人非法生产销售酱油和食醋。接到举报后,县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人员对该生产窝点展开检查。经查,该生产窝点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窝点内发现有冰醋酸、焦糖色和苯甲酸钠等食品添加剂、成品酱油、食醋若干及用于酱油生产的锅炉等生产设备。

  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采取措施,对该生产窝点的生产设备、生产场所和生产池中的酱油进行现场查封,并将用于酱油和醋生产的食品添加剂、已经生产装桶的30余桶酱油和食醋产品进行了扣押。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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