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开展情况通报

  县整治办:

  根据县整治办的安排部署,现将我局“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治措施及成效

  (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面

  针对老年人销售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欺诈消费。一是建机制,制定整治方案。制订了《开江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护民生长效机制》、拟定《针对老年人销售保健食品中虚假宣传欺诈消费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由县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印发。二是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在开江网、县电视台、局网站和《市场监管报》等新闻媒体发布整治公告,充分运用市场、商场、饭店、社区LED电子屏,广泛宣传;联合县电视台录制开江县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专题报道,提高传播率;开展保健食品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前期已分别在住宅小区、老年大学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了老年人识别保健食品消费陷阱的能力,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27人次。三是重巡查,打击非法会销。利用周末时间对会销现场开展突击检查,同时对春雷行动期间已经取缔的会销场所进行回头看,确保其完全关闭。

  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方面。一是开展问题整改调研走访行动。由协调应急股与市局对接,研究制定调研走访问卷,组织各所和业务股室开展每部门不少于20份的调研走访,全面收集人民群众、监管服务对象、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及诉求,有针对性的开展整治活动。二是开展桶装水专项整治。组织召开开展全县桶装水生产企业风险研判会,认真分析我县桶装水现状,提出针对性措施;并开展全县桶装水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15项,均要求企业限期进行整改;经达州市食品药品检测所对全县桶装水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的监督抽检,目前已有两家企业(天露和龙王)抽检不合格,严格按照后处置要求开展后处置,力求消除隐患,保证桶装水安全。三是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在全县开展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31人次,检查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42家次,发现问题4条,发出责令改正书2份,现场取缔非法利用冰醋酸、焦糖色和苯甲酸钠等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酱油、食醋”的黑窝点1家。四是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召开秋季校园食品安全推进会,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堵塞风险漏洞,完善应急预案,特别要对今年春季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重点复查;联合县教科局制定《2019年秋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形成了联合发文、联合办公、联合检查的长效机制;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会议,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学校食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排查风险隐患。五是开展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调查模底,建立基本情况台账,通过摸排,美团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78家,饿了么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37家,发现存在问题的50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现场检查,限期整改;召开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培训会,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美团、饿了么和180余家经营单位参加会议,学习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的第三方网络订餐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送餐人员和送餐环节的责任和要求,通报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日常经营行为中存在的现象和问题,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和要求,加强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六是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在去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取得良好效果的情况下,各市场监管所结合辖区具体情况,重点检查过期食品、商标侵权产品,强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自整治群众不满意的10件事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共立案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1件。

  (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方面

  一是引领社会共治,开展宣传活动。利用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广拉横幅共计320条次,制作宣传条幅悬挂于各人口密集或药品经营企业处,共计120幅,发放宣传单及宣传册,向公众宣传在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经营中可能存在的虚假宣传方式或手段,共计500余份。二是打击违法行为,震慑违法分子。针对群众反应强烈县医院出现“医托”的问题,药械化股协同新宁所积极组织县人民医院相关工作人员提前开展排查,调取相关视频资料,收集相关“医托”证据,成功将一批不法分子当场查获,并依照相关规定,移交县卫生健康局予以查处,为受害者挽回了889元的经济损失。三是全力护航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利用“12315”以及来电等投诉举报方式,收集全县存在在销售药品时有虚假宣传的线索。会同辖区所成功取缔一起以销售净水器和含治疗功能的保健用品的会销点。目前,我局从5月至今共处置食品投诉举报17件,药品3件,均按时办结回复。四是开展精麻药品摸排工作。已完成对全县医疗机构精麻药品排查工作,进一步确保特殊药品的合法经营、使用,严防流弊事件发生,避免了对社会造成不良危害后果。通过排查,我县未出现因监管不力造成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发生涉毒案件。五是开展疫苗调研工作。带领药械化股、新宁市监所对开江县疾控中心、开江县妇幼保健院、开江新宁卫生院、开江梅家卫生院进行调研并召开了座谈会,针对县疾控中心疫苗购进、储存、冷链运输、不合格品处置、配送等环节的管理制度进行了分析,探讨,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通过此次调研,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用得放心、用得安心。六是按季度开展药品风险研判会。及时掌握我县药品经营使用的安全形式和质量状况,组织召开了药品风险研判会,全面助推“整治群众不满意10件事”专项行动。七是开展药品抽样工作。配合市局开展药品监督抽验,现收到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7份,现均已立案调查。开展药品抽样56个批次,完成率100%。八是开展法律进“课堂”。围绕老年消费知识、保健食品、药品常识,在老年大学举办公开讲座讲授《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九是开展督导工作。针对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工作不力的县人民医院、开江康仁骨科医院开展了督导,2家医疗机构院领导表示,将加强医院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培训医护人员对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提高认知力,做到可疑即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效。

  (三)案件查办方面

  第二阶段我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420余人次,立案查处23件违法案件,对外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8份。一是对城区的14家夜市烧烤门店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其中2家环境卫生较差、从业人员未按要求着装的夜市烧烤门店,制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二是在对全县卫生室专项检查中,发现13家“黑卫生室”无证经营,管理混乱,我局已全部立案查处;三是在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及抽样工作,立案调查15起食品药品类案件,其中4起经营过期食品违法行为,4起经营抽检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4起经营劣药行为,1起经营假药的行为,1起经营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1起无证经营药品的行为;四是对校园周边的小经营店、小摊贩是否存在“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是,对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明》,环境卫生不达标的行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五是开展集市日常监管中,发现一起对消毒产品进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我局已对其立案调查。通过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在辖区内开展好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以案件查办震慑各经营者,使经营者明确了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增强了守法意识,市场秩序得到了有效规范,提高了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满意度。

  二、下步工作打算

  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亮剑行动”。包括七个子行动,护网行动:对网络订餐和网络食品销售进行安全监管;护校行动:全力维护秋季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护农行动: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和农村坝坝宴食品安全问题;护餐行动:以明厨亮照、地沟油专项整治、餐厨垃圾智能收集为抓手对车站、景区、农家乐等人流量大且集中的地方食品安全;护老行动:主要针对欺骗老年人的保健食品药品虚假宣传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认真开展“电梯大会战”。一是进行群众诉求回访,召开社区座谈会;二是每月召开一次风险研判会,针对投诉较多的电梯进行“一梯一议”;三是主动对接市局,解决电梯报检慢、报检贵的问题;四是开展维保行业专项整治;五是开展电梯安全宣传进小区活动,举行1-2次电梯安全应急演练。

  发布开江县食品经营企业“黑名单”。一是在国庆节前摸排汇总食品经营失信企业“黑名单”,并在全县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规范食品经营企业行为,让“黑企业”没有市场。二是发布《开江县食品安全风险研判报告》。全力保障全县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

  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完善开江县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确定专人管理,并对外发布。推行“码上受理”,打通和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二是联合县电视台开设“食品安全开江行”栏目。提升老百姓知晓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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