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镇“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整治河道

  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河长责任长效机制,充分发挥长岭镇河(段)长在常态化治河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强化河流管理保护主体责任,实现河道整治,现结合我镇实际,开展巡河工作。

  镇级河(段)长带头履行河长职责,对河道进行全面巡查,掌握河道水体总体情况,镇级2大河流和村级五条支流的河(段)长、镇级河(段)长联络员单位及联络员、镇总河长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和村社干部。镇级河(段)长每月巡查三次。村级河长每星期巡查一次。河道管理员和保洁人员坚持常态化巡河保洁。

  实地查看水质情况,治水重点项目是否按要求推进,重点污染源和重点污染区块是否整治到位,重点水质监测点位或保障点位水质保障情况,是否存在污水(生活、工业企业、畜禽养殖等污水)直排情况,是否存在“四乱”问题(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是否存在饮用水源被污染现象等。巡查发现的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和实施方案。河(段)长联络单位协助河(段)长梳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村社和部门建立台账、限期整改。

  开展河长制宣传工作,召开院坝会,悬挂标语等形式宣传河长制工作,提升广大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支持度,同时以点带面,引导更多的群众加入到河道保护队伍中来,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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