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普安镇群众生活环境,让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切实的感受到政府的关怀,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普安镇针对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中群众反映的生活垃圾乱扔,未设立专门的垃圾堆放点问题,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对于未设立垃圾堆放点的村社,一是组织召开院坝会,征求群众意见,确定垃圾堆放点的位置,同时宣传卫生文明理念,增强居民的保护环境,爱护卫生的意识,确保在这里垃圾堆放点之后,能够做到“垃圾入池”。二是定点修建垃圾池,设立垃圾堆放点,并设立宣传标语,让垃圾“有处可去”。三是安排各村社组织调动人员清理自己村社乱丢弃的垃圾,还原乡村干净整洁的面貌。在组织人员清理垃圾同时,向周边居民宣传普及卫生文明知识。
对于已经设立垃圾堆放点的村社,将加大宣传,提高居民爱护卫生的意识,设立宣传标语,营造文明卫生氛围。此外,对于垃圾的处理问题,普安镇坚持“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三级工作方法。
规范垃圾处理,确保垃圾入池,不仅仅需要全镇干部职工的辛勤工作,也需要全镇群众的长期参与和坚持。普安镇将持续推进该项工作,提高群众满意度,打造文明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