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镇:四举措促进“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打开新局面

  为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建设好“农村美、农业强、农民富”的幸福美丽新乡村。普安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讨论研究制定出“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整治整改四举措。通过整治乡村环境乱象、违规建设、不文明现象,保障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促进我镇“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工作打开新局面,迈向新台阶,为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了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镇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为成员的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并分解到村(社区)、到人,要求包片领导牵头,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具体负责,按照所联系村深入开展“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排查、整改、提升,保障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建立了镇、村(社区)干部为成员的“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宣传组,以村社会议、农民夜校、QQ微信群等方式开展“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宣传工作,提升群众的参与意识,动员群众从自身出发,做好身边存在的问题难题反映。其次结合村脱贫攻坚村社广播,设置固定时段进行“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工作宣传,定时播放关于“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工作广播稿,动员群众参与到“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工作中来。确保“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工作知晓率百分百,群众参与率百分百。

  三是创新方式,建章立制。一是强化工作对比。通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村与村关于“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工作对比,以互相比对、互相学习、互相督促的方式,保障工作开展成效。二是强化问题整改。对于问题进行限时限人督促整改,落实具体整改督促人,建立整改台账。确保“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整治工作落实落地。三是强化整改提升。对于已整改问题及时总结归纳存档,同时根据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及时发现整改同种同类问题。并将已整改问题及时公开公示,提升群众参与度、知晓度。

  四是强化督查,取得实效。建立了以镇、村的监督巡查组,以定时检查、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督促,建立健全巡查督促台账,以村社会议、广播等方式将监督结果进行通报,并将每次监督反馈结果纳入年终考核目标,强化日常巡查监督效果,保障我镇“群众最不满意十件事”工作取得进一步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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