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 换届选举时间确定! - 开江网

四川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 换届选举时间确定!

  3月26日举行的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四川省除成都市以外的20个市(州)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在2022年3月31日前进行,四川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在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期间,按照县乡两级同步的原则进行。

  适当增加基层人大代表数量
 
  四川修改选举法实施办法
 
  3月26日举行的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的决定》。
 
  去年10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增加了“加强党对选举工作的全面领导,适当增加基层人大代表数量”等内容。
 
  为确保相关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保持一致,更好地指导全省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修改后的选举法实施办法适当增加了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名额基数,明确规定了坚持党对选举工作的领导、重新确定代表名额的报备、对破坏选举行为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对与现行操作不符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省人大常委会依法重新确定了全省183个县(市、区)人大代表名额。
 
  刚刚!川渝首个协同立法项目
 
  《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获通过
 
  3月26日举行的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条例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出发,立足优化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着眼构造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围绕营造公正文明、严格规范的法治环境,回应市场主体的需求与愿望,将“12345”查处回应机制、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天府通办”掌上服务平台等我省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在立法中加以规制,吸收最新改革成果,推行清单管理制度、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等。
 
  值得关注的是,优化营商环境地方立法是四川与重庆开展的第一个协同立法项目,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四川重庆党政联席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川渝两地人大围绕协同立法积极行动、大胆探索、努力创新,在立法工作上建立协同机制、在价值取向上凝聚共识、在具体内容上沟通一致,条例总则对川渝两地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原则性规定,明确川渝两省市共建功能平台、统一服务标准、数据共享、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协作、完善执法和司法协作机制等多方面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基本要求,并在相关章节作出对应性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川渝协作,增强服务创新发展的能力,建立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体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还明确协同推进成渝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进建立成渝地区“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动机制和推进川渝两地法律服务资源共建、共享等规定。
 
  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岀台
 
  《四川省质量促进条例》获通过
 
  3月26日举行的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质量促进条例》。四川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岀台质量促进地方性法规,有利于建立现代质量治理体系,形成质量共治新格局,提升全省质量竞争优势,筑牢高质量发展工作基础,激发质量创新创造的热情,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条例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质量发展方针政策的同时,注重立足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在立法宗旨上,以推动产业发展、回应社会民生质量需求、稳定经济增长为立法的出发点;在立法思路框架上,以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五大”质量基础开篇,再列出技术创新、品牌引领带动等各项促进保障措施,最后以监督考核兜底,形成了完整的法规体系和制度体系,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导向性。在技术创新、标准体系、品牌建设、认证认可等方面,条例聚焦四川产业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标杆,积极向一流水平看齐,提出具体方法措施,提升四川质量国际化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