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教育整顿】先进典型|邓涛:牢记为民情怀,提交满意答卷

 

  在二十七年的检察生涯中他兢兢业业,为检察事业默默奉献了青春和智慧,如今他已五十多岁,但对工作始终如一,从不懈怠,从不计较个人的名利得失,对党信念坚定,对事业忠诚担当,他就是开江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邓涛。

  右一为邓涛
 
  邓涛,男,汉族,出生于1965年6月,中共党员,现任开江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他用实际行动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诠释了一名检察官对工作、人生的价值取向。他把上访人当家人待,化解了一件又一件信访矛盾;他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纠正了司法机关一起又一起违法违规案件;他勇于创新,两项创新工作得到市院认可并推广,撰写的典型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采用并作为案例交流。他先后被达州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优秀政法干警、“三大主题教育活动”先进个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政法干警”、“优秀党务工作者”;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做楷模先进事迹报告
 
 同部门其他人员一同探讨案例
 
  他是信访群众的“贴心人”。2016年12月至2019年11月,邓涛任控告申诉科科长期间,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树立"把信访人当家人待"的信访理念,与案件办理、法制宣传、信访稳控等工作有效结合,切实解决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检察机关为群众办实事、解忧难的决心和诚意,提高了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度,真正做到了听民声、纳民言、知民情、解民忧。受理办理的来信来访案件,做到件件有回复。正是他这种把信访人当家人待的工作态度,化解了一件又一件信访矛盾,成为信访群众的“贴心人”。
  调查取证
 
  他让规范办案行为和成功的释法说理成为有效的普法途径,保证诉讼监督权的正确运用,增强群众对信访案件受理办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三年来,共办理国家赔偿案件2件,办理上级院交办刑事申诉案件2件,办理阻碍律师刑事诉讼权利案件3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9件25人,其中,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5人,未成年人5人、残疾人3人。如2018年,他成功办理的开江检察院首例阻碍辩护人行使诉讼权利控告案,该起案件的成功办理,有效维护了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促进了办案机关执法规范,得到了信访人的高度赞扬,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该典型案例的经验材料被省市院转发。
 
  他敢于监督,善于监督。2019年12月,他任第三检察部负责人以来,切实履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职责,确保监管场所监管安全和社区矫正人员监外秩序稳定。共办理刑事执行中各类违法违规监督案件24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如2020年7月,他在监督中发现,罪犯黄某因聚众斗殴罪被法院判决后,公安机关一直未将罪犯黄某送交监狱执行刑罚。他审查认为,公安机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属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报经领导审核同意后,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公安机关及时将罪犯黄某投送监狱,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向律师取证
 
  他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工作机制.针对法无明文规定的律师权利如何保障,他进行了大胆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如2019年他办理的律师余某申请阅卷权控告案,该案的成功办理,充分保障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信访人高度称赞,也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2021年2月9日,《律师余某申请阅卷权监督案》典型案例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案例交流进行转发,两项创新工作得到市院认可并推广。
  查阅资料,总结经验
 
  他勤于思考,善于总结。他对工作中遇到的疑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探索研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措施和方法,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2017年以来,他所撰写的信息简报、经验材料、调研报告、典型案例被高检院转发1篇,被省检察院转发9篇、被市检察院转发10篇。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不管是办理刑事案件和司法救助案件还是接待人民群众,我们都应像邓涛同志一样处处体现为民情怀,用心用情去办好每一件案件和做好每一件事情,真正做到心系群众分分利益,情牵百姓丝丝安危,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切实为群众做事,永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赤子之心,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