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新闻速览丨越界开采,排放超标废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点名中国黄金8家企业
  9月6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首批典型案例。
 
  其中,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黄金)8家企业因违规越界露天开采,排放超标废水造成地表水、下游地下水污染,未按环保批复要求整改等问题被点名批评。
 
  今年8月,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中国黄金开展督察发现,其位于云南、广西、贵州3省(区)的13家矿山企业,9家企业主体责任缺失,存在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
 
  长期无视环评批复要求,拖延、敷衍整改
 
  滇桂黔区域河流纵横,生物资源丰富,是珠江、长江流域重要生态功能区,拥有世界上最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区域生态系统脆弱,生态恢复治理难度巨大。
 
  同时该区域矿产资源富集,中国黄金在云南、广西、贵州分别布局有3家、7家、3家矿山企业。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此次通报的企业,有几家长期无视相关规定和环评批复要求,拖延、敷衍整改,有的企业现在仍未落实9年前的生态修复方案,问题突出。
 
  比如云南黄金镇沅分公司违规越界露天开采超过27公顷,造成生态破坏;环评批复要求利用现有露天采坑作为废石场,但该公司违规建设总占地约16公顷的4个废石场堆放废石。本应于2020年前基本完成的选排场地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任务,截至目前仍未完成。
  云南黄金镇沅分公司违规越界露天开采超过27公顷,造成生态破坏。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供图
 
  广西贵港市金地矿业作为国家级绿色矿山企业,2012年企业生态修复方案要求,2013年前应完成1个废石场截排水沟修建,2014年前应清运原民采堆淋场废渣并回填至采空区,至今均未落实;2018年生态修复方案要求,2021年前应完成2个废石场截排水沟工程,也未落实。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停用超过3年的尾矿库必须在1年内完成闭库。金地矿业五指山尾矿库自2012年停用已多年,至今仍未闭库。广西贺州市金琪矿业龙水尾矿库自2011年停用至今也未闭库,下游地下水pH值为5.5,呈酸性。
 
  督察发现,此前,广西凤山天承黄金矿业超标排放含砷废水造成地表水污染,2011年当地有关部门责令其停止试生产并要求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但该公司直至2019年才开始实施后评价相关措施。
 
  贵州省黔西南金龙黄金矿业(中国黄金的二级公司)已停用的尾矿库未做防渗,堆存含氰尾渣约218万立方米,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但该公司对此重视不够,直至目前尾渣资源化治理项目仍未动工。
 
  云南黄金新平分公司(中国黄金二级公司中金科技的下属企业)未按环评批复要求处置废石,擅自直接堆放在麻洋河边。
 
  上级公司监管失职,帮助矿企“运作”逃避整改
 
  此次通报的案例中,还出现了上级公司监管失职的情况。比如,上级公司在知道下属矿企未按要求整改的情况下,仍然同意其恢复生产,并试图帮忙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协调。
 
  例如,广西凤山县宏益矿业的矿权范围与广西乐业—凤山世界地质公园部分重合。2016年广西发布《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要求凤山县禁止新建金矿采选项目,现有项目2019年退出。
 
  宏益矿业不但不退出,反而于2020年申请恢复建设。作为上级公司,中金黄金还批复同意重启采选改扩建项目,在申办手续过程中知悉负面清单相关情况后,不是按要求进行整改,而是想办法推动调整负面清单。
 
  广西凤山天承黄金矿业和金秀茂源矿业(中国黄金二级公司广西公司的下属企业)也出现类似问题,凤山天承黄金矿业金矿采选项目和金秀茂源矿业铜矿项目同样属于负面清单中禁止类项目,均未落实相关要求。这种情况下,中金黄金批复同意凤山天承黄金矿业2020年恢复试生产;中国黄金广西公司多次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行文,协调推动调整负面清单。
  中金黄金同意两家企业违规开展重启改扩建项目和恢复试生产。
 
  广西多家矿企污染下游地下水,锰最高浓度超标141倍
 
  此次督察中被通报的8家企业中有5家企业对周围地表水、地下水造成污染,其中4家都位于广西。
 
  比如广西贵港市金地矿业(中国黄金二级公司广西公司的子公司),由于保护措施长期不落实,矿区范围内山间溪水沿废石堆场一路淋溶而下形成红棕色水塘,溢流进入自然水系。水塘pH值为2.53,呈酸性,氰化物和砷浓度分别为0.63毫克/升、3.47毫克/升,分别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限值的2.15倍、68.4倍。
 
  督察发现,该公司龙殿坑尾矿库渗滤液直排山间溪流,排放废水铜和锰浓度分别为1.89毫克/升、9.61毫克/升,分别超《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2.78倍、3.81倍,下游地表水铅浓度为0.9毫克/升,超地表水Ⅲ类标准限值17倍。
 
  此外,该公司的五指山尾矿库自2012年停用已多年,至今仍未闭库,对下游水环境造成污染。据监测,下游地下水pH值为4.18,呈酸性,铅和锰最高浓度分别为0.21毫克/升、14.2毫克/升,分别超地下水Ⅲ类标准限值20倍、141倍。
 贵港市金地矿业矿区范围内山间溪水沿废石堆场一路淋溶而下,形成红棕色水塘,水塘中氰化物、砷等指标超标。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供图
 
  中国黄金的二级公司广西凤山县宏益矿业(金矿)将矿井水直排周边水体,砷浓度为0.19毫克/升,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限值2.8倍;广西贺州市金琪矿业(中国黄金二级公司广西公司的子公司),其张公岭尾矿库渗滤液收集池旁有铁锈色污水渗出,监测显示砷浓度超标;广西凤山天承黄金矿业(中国黄金二级公司中金黄金的子公司)周边地表水砷浓度最高为0.15毫克/升,超地表水Ⅲ类标准限值2倍,地下水砷浓度最高为0.12毫克/升,超地下水Ⅲ类标准限值11倍。
 
  云南黄金镇沅分公司(中国黄金二级公司中金科技的下属企业)的废石场截洪及挡渣设施不完善,2020年矿渣被冲入麻洋河支流河道,对下游河水造成污染。督察发现,该矿区内柳树箐沟内堆积大量废渣阻塞河道,大翁子沟也堆有部分废渣,今年雨季这些废渣顺流而下,直接被冲入下游河道;冬瓜林东露天采坑由于未修建排水沟等设施,下雨形成的淋溶水直接流入矿区河道。
 
  督察组认为,被点名的8家企业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以及环境风险隐患问题突出,主要原因在于中国黄金及相关二级公司没有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对下属企业存在的资源粗放利用、生态恢复治理滞后等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乏力。此外,位于滇桂黔区域内的相关企业还存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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