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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辖内所有行政村将配齐劝导员

时间:2015-05-19 11:32:52  来源:达州日报  作者:罗丹   点击: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近日,达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达州市2015年深化巩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单独考核项目,由各县对乡镇和职能部门进行考核考评,从而形成政府主责主抓、部门主动作为协同配合的农村交通安全工作格局。
  
  《意见》要求,要突出“政府主导,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工作主线,以“强化管理,夯实基础,严格考评”为抓手,全面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县级人民政府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主责主抓,乡(镇)交管办牵头,依托公安派出所,整合执勤执法力量,有效管控农村道路”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根据《意见》,各地将根据乡(镇)的道路情况和交通流量,由县(市、区)政府规划设置,在行政村通往乡(镇)的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和重点行政村村口设立劝导点,每个劝导点配备不得少于2人的劝导员,其他行政村则应配备1至2名劝导员。同时,各县级人民政府将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劝导员的补助标准,由县、乡(镇)两级人民政府财政给予保障。
  
  《意见》还对推进安保工程建设、严格路面巡逻管控、加强货运源头管理等重点工作作了明确,要求要在6月底前完成县级以上道路与农村道路交叉路口交通标志设置、安装减速垄、安全隐患整治等安保设施,加强对乡(镇)辖区内矿山、水泥厂、沙石料场、建筑施工工地等货运装载源头企业的监管,并将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模式的落实情况纳入全市二季度的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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