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为我们解决困难,维护公平正义”。近日,开江县任市镇观音寺的几位僧侣将一面“司法援助有情怀,裁判高效显公正”锦旗送到开江法院的法官手中,以表达其对法官尽心尽责办案并作出公正判决的满意和感激。
近日,开江县人民法院任市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所有权纠纷案,开江县任市镇观音寺原主持杨某因病去世后,观音寺和杨某的丈夫、子女因其银行卡上40余万元存款归属问题发生纠纷,经自行协商无果,2018年原告任市镇观音寺将被告唐某等4人告上法庭,要求确认杨某名下存款归原告所有。
该案原告方为寺庙,被告方为年近八旬的孤苦老人,处理不好,不但不能有效化解双方矛盾纠纷,还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汇报了案情,依法减免了诉讼费,并多次驱车前往原被告所在地,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全面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充分做好庭前准备。考虑到被告方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决定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审理此案,并将法庭搬到老人所在的村委会办公室。经审理查明,杨某在任观音寺住持期间,管理观音寺的日常事务及信众捐赠的善款,因观音寺无对公账号,故杨某以个人名义将节余善款存入银行,杨某在寺庙期间无其他收入来源,杨某名下的存款实际系寺庙所有。
承办法官同时了解到,被告唐某已与子女失去联系多年,现独自居住在破旧老宅中,生活极其困难。为让老人安享晚年,承办法官多次到县民宗局、县佛教协会进行磋商,积极为老人争取生活保障。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寺庙方最终同意补偿老人3万元生活补助,纠纷得到化解的同时,老人的生活问题得到了保障,案件取得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处理结果获得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和称赞。
今年以来,开江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积极拓宽司法为民渠道,创新为民举措,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29件次,减免缓诉讼费31.3万元,司法人文关怀得到有效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