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目前,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1.5%。
另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公积金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所以,今天达州不少小伙伴,陆续收到了住房公积金“利息”。
据了解,2020年6月30日,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利完成年度结息工作,结息期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为全市3754个缴存单位,20.78万名缴存职工,结付住房公积金年度利息1.48亿元,职工最高结息11334.36元。结息金额较上年增长20.32%,增加0.25亿元。
那么,你又知道怎么查询吗?这部分利息怎么计算的呢?来来来,小编告诉你。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通过以下方式快速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
一、登陆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进入网上服务大厅查询;
二、通过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
三、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至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柜台或自主服务终端查询;
四、通过单位经办人在单位网厅进行查询。
如何计算?利息金额=个人账户资金×实际存放天数×年利率÷360。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
住房公积金不是福利,而是职工的合法权利,如果你没有收到这笔钱,那么有可能单位没有给你缴纳住房公积金。
请注意,为在职职工缴存公积金是单位强制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营困难、效益不好,不能作为不给职工缴住房公积金的理由。
公积金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者应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而不是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在提起公积金的维权投诉时,劳动者要注意搜集相关证据,主要包括证明职工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工资收入的工资条等。
你的住房公积金利息到账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