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啥人“不能选”? - 今日开江 - 开江网
高质量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啥人“不能选”?

时间:2021-01-18 10:22:02  来源:开江网  作者:达州先锋   点击:
  为便于党员干部群众了解相关知识,高质量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河南省委组织部制作推出《小豫说党建》微动漫,为大家讲讲村(社区)“两委”换届的那些事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
 
  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等问题的。
 
  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
 
  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等立案调查处理的。
 
  拉票贿选、干扰破坏选举,基本事实已被有关部门查清的。
 
  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截留克扣扶贫、低保等民生领域资金,土地征用补偿款、财政专项资金,侵害群众利益,受到法律纪律追究的。
 
  挥霍、侵占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道德品行低劣,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处罚,或有涉毒问题被治安处罚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确定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
 
  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重大突发事件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配合、干扰破坏等情形的。
 
  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近5年内有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
 
  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约定,拖欠村集体资产租赁费用、土地流转费用的。
 
  在任期履职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
 
  近3年党员民主评议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由于身体健康及年龄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等其他不宜提名的。
  另外,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实行近亲属回避,存在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孙及外祖孙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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